我知道可以
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
旧金山的治安并不像哥谭那么混乱,虽然这座城市发展得仍旧算是迅速。
没有哥谭自治市区那种金钱与罪恶交织将要溢满出来的错觉,如果说哥谭每一个拥有自我定位的反派都像是一颗牢牢钉在原地的、有作用的钉子,由蝙蝠侠牵起它们短暂地维持着哥谭岌岌可危的地位不让它下落的话,那么旧金山却刚好相反它的罪恶是散乱的,随机而又能够抽丝剥茧的。
不过如果让红罗宾选择的话,他更喜欢哥谭的谜题,因为哥谭的每一个人都在为自己说谎、隐瞒这对于他们来说是家常便饭,与生俱来的求生本能令他们在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欺骗自己。
就连城市本人都会说谎。
哥谭具有的谜题难度极大,如果不是在哥谭生长起来,亦或者彻底摸透哥谭的规矩的话,很难在里面生存。
巷子有巷子里的潜规则,上层人有上层人的老规矩,就连反派之间都有自己默认的条例,普通人很难发现这些、体悟这些,所以有很多人无法玩转哥谭,只能沦陷、被无数双看不见的大手蒙住双眼,看不透、摸不清、查不到,进而变成那座城市的养料,谜题里的尸骨。
人死之后,哥谭仍旧是哥谭,那些人还是那些人。
但旧金山不一样,这里有很多东西,新的,旧的,老的,即将消失的。它的谜题不是因为本身的规矩,也没有哥谭那种独特的、仿佛阴雨连绵中撑着黑伞行走的潮湿青苔一样的魅力。
因为这种感觉,红罗宾有时候觉得,蝙蝠侠像是一个行走在雨中,没有撑伞,却也不需要撑伞的苦行者。他穿着披风日复一日地站在那座城市的路上,在夜晚,在黄昏,在他活着的每一天。
而这里是一座新老交织的城市,也是一座很有人气的城市。它发生的事情不少,却不会像哥谭那样弥漫腐朽般的死亡,它甚至还带着一些独城市独有的气氛。
红罗宾见过很多城市,不过他仍旧喜欢这里。
漂亮的霓虹灯在街道上闪烁不断,大概是因为距离中华街非常近的原因,这一片非常繁华且人数很多。
平常提姆是不到这边来的,当然,和朋友出来玩的时候会,但今天他是追着线索来的。
他前几天查到了一个跨国盗窃团即将要行动,这个团队非常谨慎,为了保证自己不会供出其他人,一个队伍里的人基本上都不认识对方,只有一个将他们组织起来、且隐藏在背后掌控全局的指挥和主脑通过自己的手段观察整个流程,一旦有什么纰漏,由这个神秘人来通知其他人。
等到货物到手、销赃后,钱财会通过海外不知名账户由正经渠道分批打入其他人的手里。
提姆追踪这个盗窃团队很久了,不过之前一直没什么真正的线索,只有今天这一次的行动是因为前几天的意外得到了线索。如果不是时间很紧,他现在应该在家等着艾利欧!
而不是通过手里和那些家伙刷信息,更是没时间联系杰森陶德,想到这里,提姆再度拿起自己的通讯器果不其然发现自己刚刚的小号已经被拉黑不过没关系,身为一个擅长网络和代码的人,他手里有很多这种小号。
连夜换了两个小号将骚扰杰森陶德,顺便看了一圈没发现艾利欧去找其他人,提姆这才放下通讯器,转入一个高档服装店,里面人来人往,很多情侣相互挽着买衣服,还有不少外国面孔进进出出,提姆按照自己得到的线索假装是来买衣服的客人进入店里,观察情况。
观察着观察着,还没找到可疑人物,反而被一个见他自己在这逛来逛去、不好意思让客人落单的外国服务员走进,先生,有什么是我能帮你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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